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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职业指导师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论文写作)

时间:2012-11-18来源:天津展翔教育 作者:天津展翔教育 点击:4513次

2012年一级职业指导师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论文写作)

 

  一、论文题目(任选一题)

  1、试论职业指导在“精细化”就业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2、试论职业指导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3、试论对企业招工用人开展指导的方法与实践;

  4、职业指导新技术、新方法或新工具推介;

  5、职业指导典型案例撰写;

  二、评分原则

  1、论文写作有明显抄袭行为或请人代写论文、代答辩的,可评为不及格;

  2、主要论点出现明显错误的,可评为不及格;

  3、未达到评分标准要求的,按评分标准扣分;

  4、不能在各项评分标准上另加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5、5名评委对同一篇论文分别进行评定,对同一答辩者同时进行评定。

  三、评分标准

  论文写作40分,论文答辩60分,合计100分。论文写作成绩不低于24分,且论文答辩成绩不低于36分,视为成绩合格。

  四、论文提交时间

  请于11月12日前将论文送至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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