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省属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企业,大中专职业院校,省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发现、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快推进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都能成才”,展示技能绝活,赛出精神风貌,竞赛不设门槛,组织开展100个职业(工种)竞赛,直接参赛人数1万人以上,带动岗位练兵10万人,从而激发劳动者学知识、学技能热情,进一步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组成,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进、综合指导。各地各行业竞赛承办单位作为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竞赛工作的具体实施。省级一类竞赛的各项工作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承办;省级二类竞赛在省级竞赛组委会统一指导下,由各主办厅局、各设区市、行业协会具体承办。组委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具体管理协调。省级一类竞赛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组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省级二类竞赛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在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由各参赛单位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办,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予技术指导。
三、竞赛安排
按照年初布置,按月举办,年终总结表彰的总体要求,201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分为省级一类竞赛1个和省级二类竞赛15个。省级一类竞赛是在我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跨行业、跨地区的竞赛,此次大赛名称为:“201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通用职业(工种)竞赛”。省级二类竞赛是在设区市或行业范围内的竞赛,名称为:“2013年江西省“振兴杯”ⅩⅩ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省级一类竞赛
1.201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通用职业(工种)竞赛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协办单位:江西现代技师学院
竞赛职业: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工具钳工、汽车修理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动画绘制员
竞赛组别: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
竞赛时间:2013年11月
竞赛地点:南昌、江西现代技师学院
(二)省级二类竞赛,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1、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协办单位:江西技师学院
竞赛职业:维修电工、机修钳工、无线电调试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网络课件设计师、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
竞赛组别:技工院校教师组、学生组
竞赛时间:2013年11月
竞赛地点:南昌市、江西技师学院
2、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建设行业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办单位:省建筑业协会等
竞赛职业: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装饰镶贴工等工种
竞赛时间:2013年9月
竞赛地点:南昌
3、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陶瓷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职业:陶瓷手工彩绘工、陶瓷雕塑工、陶瓷成型工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9月
竞赛地点:景德镇
4、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雕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余江县人民政府
竞赛职业:精细木工(木雕)、工艺品雕刻工(根雕、铜雕、石雕)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8月-10月
竞赛地点:鹰潭余江
5、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石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石化九江分公司
竞赛职业:常减压蒸馏装置操作工、催化裂化装置操作工、汽(煤、柴)油加氢装置操作工、延迟焦化装置操作工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5月-9月
竞赛地点:九江市
6、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铜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江西铜业集团
竞赛职业:机修钳工(技师组)、机修钳工、过滤工、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废水处理工、钻孔机司机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2月-7月
竞赛地点:江铜德兴铜矿、江铜贵溪冶炼厂、江铜永平铜矿
7、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钢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竞赛职业:天车工、烧结原料工、炼铁工、气体净化工、采制样工、连铸工、备煤工、车站调车作业员、钢材热处理工、轧钢工、压缩机工、推土(铲运)机驾驶员、刨插工、磨工、管工、冷作钣金工、炼焦工、电炉炼钢工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11月
竞赛地点:新余、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8、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省商务厅
协办单位:省妇联妇女发展部、省红杜鹃家庭服务中心
竞赛职业: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5月
竞赛地点:南昌、省红杜鹃家庭服务中心
9、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青年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共青团江西省委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职业: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车工、机械设备安装工
竞赛时间:2013年8月
竞赛地点:南昌
10、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铁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南昌铁路局、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竞赛职业:车站值班员、信号员、调车长、连结员、车站调度员、列车调度员、机车司机、机车调度员、探伤工、电力线路工、配电值班员、铁路线路工、桥隧工、钢轨探伤工、车站与区间信号工、车载信号工、设备检修信号工、光电缆通信工、无线检修通信工、动车组机械师、货车检车员、客车检车员、发电车乘务员、动态检车员、探伤工、列车值班员、列车员、客运值班员、客运员、售票员、货运检查员、货运员(外勤)、装卸值班员等职业工种。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3月-10月
竞赛地点:南昌等地
11、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电力公司
竞赛职业:变电检修工、农网配电营业工、电网信息运维员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3月-8月
竞赛地点: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江西电力技师学院
12、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西省委
竞赛职业:地籍测量员、地图制图员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4月
竞赛地点:南昌
13、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旅游饭店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旅游局
竞赛职业: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中餐)、餐厅服务员(西餐)、客房服务员、调酒师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6月-8月
竞赛地点:南昌
14、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竞赛职业:殡仪服务员、遗体火化师、灾害信息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时间:2013年10月
竞赛地点:南昌
15、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第十届技能竞赛暨江西省2013年“振兴杯”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
竞赛职业:职业工种另行下文通知
竞赛组别:学生组
竞赛时间:时间地点另行下文通知
四、参赛要求
各类各职业(工种)竞赛均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竞赛,理论考试占总成绩30%,技能考核占总成绩70%(民政行业灾害信息员职业理论与实操成绩各占50%)。全省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自由择业人员及大中专、职业院校在校教师、学生等均可报名参加各项赛事的预选赛。按规定在预选赛中胜出的选手参加全省决赛,省级决赛单项职业工种参赛选手不得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职业(工种)的奖励标准另行确定,职工组、教师组以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标准的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的要求为基础。
五、报名程序
1、选拔赛:选拔赛由各设区市、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省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省级行办协会组织,各有关企业、院校按照隶属关系报名参加选拔赛。
2、决赛:各设区市、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省属大中专技工院校、省级行办协会在进行选拔赛后组成代表队参赛,参赛选手资格需经各主办单位竞赛办公室确认。
3、报名程序:
(1)省级一类竞赛。
省级一类竞赛实行网上报名,各参赛单位通过“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jxzp.gov.cn)网上报名入口进行选手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详见各竞赛文件。
(2)省级二类竞赛
省级二类竞赛报名,由各竞赛主办单位自行确定,大赛主委会统一发布,参赛选手根据各项赛事竞赛文件自行报名。
六、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1.省级一类竞赛
职工组、教师组
(1)对各职业第1名的选手,省总工会授予“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2)对各职业前6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相应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有技师职业资格的颁发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江西省委对35岁以下的获奖选手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省妇女联合会对获奖女选手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3)对各职业第7至20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学生组
(1)对各职业项目前6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2)对各职业第7至20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2.省级二类竞赛
职工组、教师组
(1)对各职业前3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相应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有技师职业资格的颁发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江西省委对35岁以下的获奖选手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省妇女联合会对获奖女选手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对职工组各职业第4至10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学生组
(1)对学生组各职业项目前3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2)对各职业第4至10名的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3.其它奖励:
由各主办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操作。
(二)团体奖
省级各类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发动和管理工作中特别优秀的参赛单位颁发“201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系列大赛优秀组织奖”奖牌等。
七、经费落实
省级一类竞赛,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落实,省级二类竞赛竞赛由各设区市、省直单位、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等单位自行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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